我不要厭女的女性主義。
我一直不能接受中國基女總是辱罵已婚女子,稱她們為「婚驢」,不願同理她們,對受暴女子落井下石,說她們都是自找的。彷彿選擇進入婚姻就等於自願放棄人權──女權。
是的,婚姻制度縱然有它的壞處,因此選擇不結婚可以理解。但多年來我們不就是這麼一點點讓它越來越好嗎?女性開始擁有婚姻中的財產自由,有不冠夫姓的自由……可能因為我是台灣人,我相信法制是可改變的。女性主義的歷史不正是在教我們改變世界嗎?
我也反對所有把女性的性價值視作商品的商業模式,但我從來不認為罪過在那些性工作者──所謂「妓女」身上。怎麼忍心苛責已經受盡苦難的靈魂。女性主義不正是教我們要如何同理、和她們站在一起嗎?